商標申請&爭議

商標申請&爭議

商標申請&爭議

商標簡介

商標主要功能是用來指示業者「商品」「服務」的來源,讓相關消費者能夠輕易辨識,並和他人的商品或服務作區別,因此,商標可保護業者創立的「品牌」名稱或圖樣,最常見的即為將「品牌的LOGO」註冊商標。法律賦予商標權人於保護期間內具有排他權,得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將相同/近似的商標使用於同一/類似的商品或服務

要特別注意,商標為屬地主義,如果要取得某個國家的商標權,就必須到該國家去申請註冊,此外,商標保護為先申請先註冊原則,顧名思義,要取得商標權是看誰先提出申請,而不是看誰先使用,因此,品牌的LOGO確認後,建議要盡早申請註冊,並且將要行銷的國家一併申請商標布局。

商標型態

商標是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舉例如下:

商品及服務名稱分類

商標申請註冊時,必須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類別,並指定類別內的「商品」或「服務」名稱,要特別注意,商標指定的商品或服務名稱,決定了商標註冊公告後所提供的保護範圍,因此,在申請註冊之前,必須注意現行或未來可能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為何,可一併作布局規劃。

我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及服務的分類標準,是採用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的尼斯分類原則,包含第1~34類的「商品」類別第35~45類的「服務」類別,總共45類的大略項目如下:

各類別內詳細的商品/服務名稱,可參考智慧財產局的網頁查詢:https://cloud.tipo.gov.tw/S282/OS0/OS0303.jsp?l6=zh_TW&isReadBulletinen_US=&isReadBulletinzh_TW=true

商標審查

我國商標審查制度為「實體審查」,非登記制,商標必須具有「識別性」始得註冊公告,亦即,商標是否足以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識為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並得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者。

審查時間6~8個月(如為快軌案約4~6個月),商標註冊公告後,保護期間10年(自註冊公告當日起算),屆滿前可就註冊商標指定商品/服務之全部或一部申請延展,商標權每次延展10年,不限延展次數。

商標申請所需資料

  1. 申請人基本資料
  2. 商標文字、圖樣
  3. 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類別/名稱

我們的服務

  1. 各國商標申請/申復/補正/訴願
  2. 各國商標異議/評定/廢止
  3. 各國商標檢索及分析
  4. 各國商標延展
  5. 商標侵權鑑定
  6. 其他法律服務

 

 

商標 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圖

商標簡介

商標主要功能是用來指示業者「商品」「服務」的來源,讓相關消費者能夠輕易辨識,並和他人的商品或服務作區別,因此,商標可保護業者創立的「品牌」名稱或圖樣,最常見的即為將「品牌的LOGO」註冊商標。法律賦予商標權人於保護期間內具有排他權,得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將相同/近似的商標使用於同一/類似的商品或服務

要特別注意,商標為屬地主義,如果要取得某個國家的商標權,就必須到該國家去申請註冊,此外,商標保護為先申請先註冊原則,顧名思義,要取得商標權是看誰先提出申請,而不是看誰先使用,因此,品牌的LOGO確認後,建議要盡早申請註冊,並且將要行銷的國家一併申請商標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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